挖坑不填的理由

主角诞生的时候书里的世界还没形成,那时候作者只拟好了人设,故事和剧情都八字没一撇,隔壁页的初稿BOSS还是个涂口红打鼻钉的非主流。

主角摸了把自己的脸。还好走的升级流脸没啥辨识度。

然后修修改改着世界就出现了,这个大陆那个平行空间、巨龙和精灵、异形和系统、机甲和魔法,稀奇古怪的什么题材热门往里扔,炖成了大杂烩。主角一边看一边摇头,这作者看着就是新手,一口气想吞成胖子最后落个漏洞百出还没特色。不过新手也好,写的故事总不那么残酷,总带着隐隐的温柔善意。

不过在惯例的第一章死爹死妈后,主角只能说现在主角不好混,不死个爹妈青梅全村都不好意思说来走江湖。一路跟着设定好的剧情在这个他看着形成的世界闯荡,收宝具啊收人头啊收后宫……哦这个倒没有,作者只设定了很多姑娘喜欢他。

几番拼搏出生入死地从这个大陆打到那个大陆,主角终于组够刷本四人组准备下本刷BOSS。到这差不多就到了大纲的百分之八十,可是这个时候作者甩手不干,坑了。

能理解,新手坑文的几率总是比较高。

而且书里的世界虽说是依着剧情走的,也没说离了剧情就过不下去,设定里喜欢他的姑娘们私底下都有喜欢的人,队里的队友攻受搅不清,唯一的妹子还是个百合对象是他们等下要打的四天王之一。人生如戏,出了剧情大家各过各的。

主角想了想觉得要给队友们理清关系的空间,就一路翻着书页往回走,打算去见见自己死在第一章的爹妈。说是死了,但是书嘛,往前翻一翻不就是活着吗。除了死在第一章着实要跑远一点。

一路慢慢悠悠地走,那些一路砍过的BOSS拜过的高人揍过的恶霸凑一块儿支了个摊儿买馄饨,没客人就打字牌麻将。主角要了一碗馄饨,味鲜量足,就是老板和小二长得委实凶残,小孩都不愿来。第三碗馄饨的时候野怪BOSS认出主角来了,脸一沉把牌桌砸主角面前。

妈的,就是你小子杀的我……老子今天非让你裤子都输光。

主角咽下最后一口馄饨,慢悠悠的,放下碗,撒腿就跑。

开玩笑,剧情里运气好又不代表他点了赌技,不跑等着输裤子吗?

老板挥着擀面杖追出来,一看才发现人早没影儿了。

主角这一跑干脆跑回了家,反正他等级满了体力多不怕。可是到了家,一股魔力扑面而来,级别堪比总BOSS。主角一个激灵,拎着菜篮子的牛角青年隔老远冲他挥手,魔力他再熟悉不过。

那就是坑文之前他要打的总BOSS啊。

主角有点摸不清了,按理BOSS是不能乱跑的,特别是活着的,好像那个和自家队友妹子百合的蛇女,出不了本只能两个人在副本谈情说爱。这总BOSS怎么回事?难道是作者临时改了大纲?

BOSS可没管那么多,他慢吞吞放下手,朝着村里走。主角一头雾水还是跟着走了,他瞅瞅旁边的BOSS,当年隔壁页的杀马特整出了人样,除了娘了点头上顶着大犄角看着还算正常。村里暗恋主角的青梅迎出来接过BOSS的菜篮,看见主角打了个招呼。

呀,好久不见,回家了啊。这位是我去年结婚的对象,你认识的吧。

主角傻愣地点头,熟,我两挺熟。

BOSS拉住青梅的手,两个人光明正大就开始虐狗,主角觉得整个世界是不是只有自己没脱单。找准机会偷溜出去,半路遇见自家不靠谱的爹妈,两人散着步看见自家儿子还举手哟了一下。亏当年还死在主角面前呢,真是没心没肺,不过也好。

接风洗尘好吃好喝,主角半夜给撑醒了溜到屋顶消食,BOSS正好在隔壁屋顶。对了这家伙人设里是不用睡觉的。主角一拍脑门。

你咋跑这来了。

喝了酒舌头打结,主角撸了几遍才撸顺了说话。BOSS倒是有问必答,很是老实。

本里带着无聊,而且我出场在大纲靠后,从倒数的页数往后跑就来到第一章了。

艹你吃了老子窝边草你知道不。

我不吃草。

BOSS说话淡淡的,白色的瞳仁对着主角。大纲里你是再也不会回来的,而且你也不喜欢她。

……大纲里你还没出过本呢。

主角哼哼着往地上躺,BOSS待了一会儿下去给青梅盖被子,她半夜总是踢被子,谁都治不住,只能一遍一遍再给盖上。然后单身狗的主角就躺屋顶吹了一夜的风,硬生生给……没吹出感冒。毕竟魔抗高。

天天看新婚夫妇虐狗,自家爹妈虐狗,身为单身狗的主角呆老家两个月就觉得自己的心灵受到了重击。他收拾了行李,大半都是自家爹妈亲戚打包的吃的,打算把整本书从头到尾逛一遍。包括再去那家恶霸BOSS高人开的馄饨铺,说实话他有点馋。

然后主角就背着几个人那么大的行李,又从第一章往回走,这次他是真的慢悠悠地走,路上对着根草都要看出朵花。他走了两天,刚翻过一座山头烤了兔子正咬第一口,嗖一下就来到了最终BOSS的副本前。

弃坑的作者又回来填坑了。

主角这块砖是哪里需要往哪搬,没的抱怨,只能上工。可惜了他那半包没动一口的特产和兔子。

四个队友凑一块儿傻逼一样循规蹈矩往里打,其实以他们的武力值一路干翻墙壁冲进去根本小意思,但是剧情这么设定的,他们就得规规矩矩走迷宫打天王,然后集齐什么鬼封印打BOSS。

主角心想BOSS那张蠢脸看的神烦,能不能换个人。然而他没得选,心里也是苦。

打天王的时候队伍陷入了苦战,其实也不多难打,就是牧师加血不太给力,导致进度推慢,只能各自硬抗伤害。作为皮厚的主角还好,就是法师有点苦,当然队里的法师发现了这一点后立马就划水了。

主角叹口气,反正队里法师和牧师都划水,剩下两人划水着过得了。慢点就慢点吧,反正剧情又没限制时间。

然而再慢还是推到了BOSS,队友们打完天王按照剧情死的差不多,魔王上来的爆发后站着的只剩主角了。主角一咬牙,举起剑冲上去就和魔王乒乒乓乓干起来。

魔力强烈冲击,顺手就在大地留下劈进岩浆的裂缝。打一半的时候主角还有心思瞅瞅周围,比如一不小心砍到山啊,要绕过城镇啊。可到后来身体不归主角管了,队友们的尸体被魔法轰烂了,剑锋把馄饨摊撕成了渣,老家也在魔王的技能下瞬间湮灭绝对不留活口。

啊,得快点打完往回跳页才行,他的特产还有一半没吃呢。主角想,于是他用更大力和BOSS拼,两个人斗的难舍难分啊,从这块大陆打到那块大陆,一半的土地都给魔力碾进海里,所到之处活着的全都死了,分出胜负的那一天大陆上除了他两死的都差不多。

最后主角割下BOSS的头,把BOSS身体里的魔血都吞了下去。

打败了BOSS的主角按照剧情成了神。

可是主角并不觉得成神有多舒服,他急着往回翻,惦记着自己的馄饨和兔肉。可是书页再也翻不动了,因为故事写完了,书里的世界也就成型了再不能乱来。

主角又变成了一个人。偶尔惦记他的特产和兔肉,经常想起那家馄饨铺和自家队友爹妈,极少的时候想起BOSS。更多时候他一个人坐着,守护着这个他看着成型毁灭的书里的世界。


EN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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